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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晓勤:建立健全生态银行融资机制

时间:2022-10-19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朱晓勤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引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已经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识和行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是践行“两山”理论,探索将“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一项重要工作。早在2016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就强调了“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重要性。2018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再次强调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重要意义,并提出要选择具备条件的地区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2021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提供了顶层设计。

  作为首个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同时也是“两山”理论重要发源地之一的福建省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通过设立森林生态银行,促成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本文以国内首家生态银行——福建顺昌森林生态银行为例展开分析。南平市顺昌县根据“分散式输入、规模化整合、专业化经营、持续性变现”的模式,依托顺昌县国有林场,于2018年12月成立了顺昌县森林生态银行,积极打造全国“两山”理论的实践创新基地。

  森林生态银行是借鉴商业银行的模式搭建起来的一个资源开发和运营管理平台,将分散的林业资源进行规模化、集约化整合,由国有林场实行专业化运营,让林农获得长期持续稳定的收益,努力实现森林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最大化。截至2021年底,顺昌森林生态银行共纳入山林8.15万亩,惠及全县林农2510户,促进林农增收5.94亿元。顺昌森林生态银行于2020年6月入选自然资源部首批推荐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10个典型案例之一。2021年11月,顺昌县“森林生态银行”及“碳汇+”绿色创新项目荣获保尔森可持续发展奖自然守护类别年度大奖。

  森林生态银行立足农村劳动力现状和从业意愿,创新推出赎买、林地股份合作等模式,与林农、村集体开展合作经营。但是作为绿色金融的一种创新工具,森林生态银行在发展过程中可能面临资金不足的瓶颈问题。当前森林生态银行的资金来源比较单一,主要来自于财政补贴支持,而赎买林地、给林农分红等都需要大量资金。特别是林业资源往往难以即时变现、直接转化为资金,资金周转困难的问题就会更加突出。由此看来,生态银行的资金来源是否多样,资金储备是否充足,这些因素直接影响到生态银行能否持续、良好地运营。

  为生态银行持续提供“造血功能”,拓宽资金来源渠道,缓解其资金紧张的压力,从国内外现有实践来看,至少有两种路径可供选择:其一是健全市场化的生态补偿机制,其二是注重金融产品的创新。在林业产品的生态价值尚未被市场完全认可,在市场还不具备买单的积极性时,完善市场化的生态补偿机制就成为必然的选择,为此可以从增益性生态补偿和损益性生态补偿两个方面来加以拓展。

  增益性生态补偿可以依托林业碳汇交易得以实现。森林生态银行通过参与林业碳汇项目,能够使其对接市场化的生态补偿机制,有助于市场资金流入生态银行,为生态银行提供新的资金渠道并且保障其资金流动更为稳定,同时对于市场主体认可林业产品的生态价值具有重要意义。早在2016年,顺昌县国有林场就成为省级林业碳汇项目试点林场,首期15.5万吨碳减排量在福建省海峡股权交易中心全部售出,这是福建省获准上线的第一批次林业碳汇项目;已完成竹林碳汇6.9万吨线上交易;2021年完成实施国际核证碳减排标准(VCS)的国际林业碳汇项目,推动南平林业碳汇走出国门,走向国际碳市场。此外,还首创“一元碳汇”和“公益碳汇”项目,持续拓展“碳汇+”模式,通过“在线植树”或企业碳中和公益行动等方式,让公众和企业足不出户就可以为森林生态保护贡献自己的力量,所得资金用于乡村振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以及助力“零碳顺昌”建设等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当前需要加强研究的是如何将林业碳汇交易融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关于损益性生态补偿,则可以借鉴美国湿地减缓银行的经验。根据联邦《清洁水法》的规定,美国政府提出了湿地“零净损失”的目标,即在开发建设活动中不得造成湿地数量的减少或功能的减损。通过严格的政府管控机制,开发建设者需要购买湿地信用以弥补、抵消开发建设项目对湿地的占用,这既保障了湿地生态功能的平衡,实现了湿地资源的严格保护与有序开发,又推动了私人投资者的参与和相关行业的繁荣,是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有效模式。鉴于此,我国可以设计一套相应制度吸引社会投资者的参与,使林业开发活动与生态资源保护更为协调,同时缓解森林生态银行的资金压力。例如,要求开发建设者通过购买森林生态银行提供的造林服务或林业碳汇,达到生态补偿的目的等。

  金融产品的创新则包括现有产品的创新和新产品的创新两方面。现有产品主要指的是森林生态银行已广泛使用的抵押贷款方式。从江西资溪农商银行的经验来看,抵押贷款的种类还可以作进一步细分,以便更有针对性地为相关主体注入资金,同时根据产品种类规制其潜在的风险。江西资溪农商银行根据当地竹产业链的特点于上游开发了林农、林企贷等;于中游开发了流水、应收账款贷等;于下游开发了运输、订单贷等。根据不同产业链所处位置的资金需求状况,生态银行可以判断出当前的产业形势,并通过抵押贷款的发放进行一定程度的调控。抵押贷款产品的创新能够使生态银行对行业内部的状况有更全面的了解。此外,多种抵押贷款产品的推出,也能够降低涉林产业整体的运营风险。

  新产品则指的是保险、融资租赁、债券等其他绿色金融产品或服务。顺昌森林生态银行将保险视为“林业金融风险防控机制”中重要的一环,但对于保险的具体种类还需要做进一步的研究。例如可以考虑与保险业机构合作,推出针对碳汇项目期内森林资源的保险,有助于防范因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风灾、冻灾等意外情况而出现的资金风险。融资租赁则应当更多地体现对产业内绿色技术的支持,推动产业设备的升级换代,促成技术投入带来的发展与增长。林业债券可以由产业内绿色企业发行、由森林生态银行承销。它既能引导社会资金进入绿色行业,促进绿水青山的转化,也能够通过发展绿色产业降低生态银行在运行过程中面临的资金风险。当然,金融产品创新的成功与否还有赖于交易信息是否足够公开透明以及公众参与的渠道是否畅通。

  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是绿色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优质生态产品供给将是我国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以顺昌森林生态银行为代表的生态银行已经初步探索出了将自然资源所具有的部分生态价值加以实现的路径,有助于打通生态产品交易的三大环节——资源收储、资产提质增效和产业资本导入环节,探索生态效益、经济效益齐头并进的林业高质量发展模式,激发社会对生态产品和绿色产业的投资活力,努力实现森林增绿、林农增收、集体增财的多方共赢。但是在实践中森林生态银行目前仍较依赖于政府财政资金的支持,可能面临资金瓶颈问题,势必影响其良性发展。为建立健全生态银行的融资机制,建议通过相关制度设计,健全市场化的生态补偿机制,同时注重创新金融产品,探索政府主导、企业和全社会广泛参与、市场化运作的多元化路径,拓宽生态银行将自然资源转化为资产、资本的渠道,以增强其自身“造血”功能,实现良性运营和可持续发展,助力美丽中国建设。

  (本文系福建省环保科技项目“全面提升治理效能建设生态福建”(2021R008)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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