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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抗抗:以制度建设克服基层数字形式主义

时间:2025-05-08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杨抗抗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顽瘴痼疾,必须下大力气坚决纠治”。我们“要强化制度建设与执行,统筹为基层减负和赋能,进一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随着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的深入推进,基层政府借助数字化新技术实现了治理的迭代跃升。然而,一些地方在数字化转型过程中出现了形式主义的新变种,可谓是给形式主义穿上数字化“隐身衣”,基层干部不仅疲于应付数字任务,而且将大量资金投入低效重复的数字平台建设,易使各部门、各地区之间产生“数字壁垒”,导致资源浪费。

  基层数字形式主义的形成是多重因素交织的结果,既与体制机制、思想观念、技术应用相关,也涉及基层治理体系和执行过程中的深层矛盾。以下是主要成因分析。

  工作积极性被抑制。一是层层加码的任务下压。个别地方在数字治理实践中,一味追求任务指标的达成,未考虑具体治理场域而层层加压,要求“事事留痕、实时上报”,在多重压力下,基层疲于应付,导致数字形式主义。二是基层避责逻辑驱动。上级通过数字化手段强化监督,在“问责高压”下,基层倾向于以数字化留痕“自证清白”,以规避责任风险。三是基层内生动力缺乏。严格的考核和问责机制抑制了基层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工作人员为避免出错就会选择机械执行数字化任务,形成“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保守心态。

  政绩观错位。形式主义本质上是主观主义、功利主义,出现的根源在于部分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一些领导干部过度追求数字化平台数量和技术复杂度,将数字化简单地等同于现代化,错误地认为技术先进就是工作先进、技术亮点就是政绩亮点,在实际工作中以量化指标主导评价,将“点击量”“转发量”“在线时长”“系统填报率”等易量化数据作为主要考核标准,将群众点赞、转发等表面互动作为“数字民主”的体现,忽视群众实质性参与基层治理的渠道建设和实际获得感。

  基层权责失衡与能力短板困境。一是权责不对等的治理结构,“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在实际治理中,基层往往承担大量数字化任务,但缺乏资源调配权和决策权,形成“责任无限、权力有限”的困境,催生被动应付心态。二是数字素养与能力不足,由于一些地区缺乏稳定的网络、设备和技术培训,工作人员面对复杂系统操作困难,最终只能“为填而填”,甚至出现“代填代管”等应付行为。

  有效监督与反馈机制缺失。在实际工作中,上级部门利用数字平台和技术手段对基层进行远程监控,注重“是否完成”而非“效果如何”,导致基层将精力集中在“系统过关”而非“群众满意”上,工作“为系统服务”而非“为人民服务”。同时,基层的真实声音容易被技术壁垒遮蔽。数字化工具本应成为沟通桥梁,实际运行中基层的真实诉求和困难较难通过系统反馈给上级,政策调整落后于实际需求,导致一些矛盾不能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治理基层数字形式主义需要从优化考核机制、推动技术适配、注重赋权基层、重塑治理文化和强化制度保障等多方面入手,构建以实效为导向、以人民为中心的基层治理体系。

  优化考核机制,从“数据导向”转向“实效导向”。一是优化考核体系。不能过度倚重形式化的“打卡率”“点击量”“注册率”等量性指标,要增加群众满意度、问题解决率等质性指标权重。二是引入多元评价主体。实行上级考核与群众评价相结合,通过社区议事会、村民议事会等收集民意,避免“唯上不唯下”的考核倾向。三是动态调整考核体系。定期评估考核指标的合理性,及时纠正脱离实际的形式化要求。

  注重赋权基层,从“权责失衡”转向“权责对等”。提升基层治理效能,需要给予基层更多自主决策空间。一是减少层层加码。上级部门要明确任务边界,不得通过数字化手段向基层转嫁责任。二是赋予基层资源调配权。配套数字化任务的财政支持和人力资源,确保“事权与资源匹配”。三是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允许基层在探索数字化治理时试错纠错,对非主观故意造成的数据偏差予以宽容。四是强化双向反馈。建立基层问题直报通道,允许工作人员直接上报系统设计缺陷或政策不合理之处,及时解决问题。

  推动技术适配,从“低效重复”转向“轻量集约”。基层政府在数字化转型中,需注重以基层需求和用户体验为导向开发数字平台。一是整合数字平台。打破部门之间数据壁垒,推动跨部门系统互联互通,实现“一表多用”“一平台多能”。二是开发适老化、适农化数字系统。针对基层实际,设计操作简单、界面友好的数字工具,避免过度追求“技术先进”而忽视实用性。三是强化技术赋能而非技术管控,善于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等技术辅助基层决策,如智能派单、风险预警等,而非单纯用于技术监督。

  重塑治理文化,从“一味避责”转向“主动作为”。重塑基层治理文化,需要引导干部树立为人民造福的正确政绩观和治理观,鼓励干部敢为善为能为。一是正面营造担当氛围。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引导广大基层干部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治理理念,对利用数字化真正解决群众难题的基层实践进行宣传推广,发挥正向激励作用。二是严惩数据造假行为。建立数据真实性核查机制,对“指尖留痕”“数字投机”等行为开展专项治理,重点查处“美化数据”“虚拟走访轨迹”等形式主义问题,典型案例公开通报。三是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通过线上议事厅、村民微信群等渠道,让群众直接参与监督和评价,真正以群众满意度评价检验基层治理实效。

  强化制度保障,从“短期缓解”转向“常态治理”。基层数字形式主义并非短期内就能得到根治,而是要以制度法规为依托,建立长期培训机制,实现常态化治理。一是建立集中整治与常态化监督相结合的有效机制。短期通过清理冗余APP、合并重复报表等进行集中整治,长期需完善政务平台准入管理机制并实施动态监测。二是建立政务数字平台全周期管理制度,明确政务应用程序开发准入标准,实行“非必要不新建”原则,建立跨部门联审机制,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三是建立长期培训机制。通过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数字化培训,纠正“数字化等同于现代化”的认知偏差,提升数字素养,锻造业务素质,真正打造有能力、敢担当、善作为的干部队伍。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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