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网上海讯(记者 查建国 夏立 陈炼)近日,华东政法大学主办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国民卫生健康治理法治化研究”开题研讨会在上海举行。课题组首席专家、华东政法大学党委书记郭为禄教授作课题总体介绍。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办公室主任李安方研究员致辞。国家卫健委法规司司长赵宁,中国法学会卫生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申卫星教授、上海市司法局副局长罗培新教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办公室主任胡建对课题总体设想进行评析。华东政法大学科研处处长屈文生教授致欢迎词并主持开题研讨会。
依赖法治的保障,构建合理的国民卫生健康治理法治体系
在实施健康中国发展战略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历史时期,国民卫生健康治理模式正在经历转型。健康中国发展战略作为一项国家战略,要得到落实,须依赖法治的保障,构建合理的国民卫生健康治理法治体系。
郭为禄表示,国民卫生健康治理法治化首先应明确国民卫生健康治理法治体系的价值目标,即人民健康优先。同时,在构建法治体系框架中应与健康中国发展战略要保持一致。还要充分吸收抗疫经验教训,补足传染病防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等相应应急法治短板。国民卫生健康治理法治化展开的基本逻辑是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作为法治体系化建设的统领和灵魂,以国民卫生健康服务法治化、保障法治化、产业法治化为核心内容,以国际合作法律机制为视野构建国民卫生健康法治化体系多维度建设路径。从中国实际出发解释人民健康为中心,要义是广大人民普遍享有健康,并享有受国家保障的公民健康权。将人民健康为中心融入国民卫生健康产业法治化进程,应当构建由公立医疗机构为轴心,民营医疗机构为辅的,轴辅式产业供给模式,并由前者承担法定基本卫生健康维护职责,建立以人民健康为导向的第三方绩效评估机制,建立数字健康产业患者主权访问路径、术语体系等规则以及标准。
李安方表示,哲学社会科学的“十四五”规划中,国家对未来重大项目非常重视。上海也正在设想哪些哲学社会科学的“十四五”规划符合重大项目可以作为支撑点,能够为上海构建学术体系、学科体系、话语体系做出贡献。此次由郭为禄为首席专家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国民卫生健康治理法治化研究”的立项,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措施,也是全国规划办和上海市规划办特别关注的一个领域,这个立项为国民卫生健康治理法治研究注入了重要的力量,推动了国民卫生健康治理学理化、法理化建设。希望在国家法治化进程中、国家各项建设过程中,“国民卫生健康治理法治化研究”发出的声音、主张和理论建树,能为整个国家发展,为国家构建现代化强国贡献应有的力量。
国家卫健委法规司司长赵宁表示,国民卫生健康治理法治化和“健康中国”战略都是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体现,对开启“十四五”规划新征程,促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国民卫生健康治理法治化涵盖卫生健康方方面面的领域,特别是价值构建体现了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时,党和国家以人民健康为中心,采取了很多有力措施,控制了疫情传播,取得了武汉保卫战、湖北保卫战的决定性成果。在抗击疫情的过程中,《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境卫生检疫法》等法律对疫情依法防控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国民卫生健康治理法治化契合了国家法治化治理和国家卫生健康两个重点,并且在疫情和后疫情时代这个历史节点上更加凸显它的重要性。
中国卫生法学会副会长、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申卫星表示,国家正在推动实施《“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将法治中国和健康中国相结合就有了国民卫生健康治理法治化重要课题研究,这对国民卫生健康治理法治体系建设有着重要推动作用。首先,我们应强调“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这是所有国民卫生健康法治建设最主要的逻辑起点和核心。其次,构建国民卫生健康治理法治体系应从健康服务、健康保障和健康产业这三个维度进行法治化系统设计,同时还要结合国际上现有卫生健康法治化内容等,这是研究逻辑思路,也是以问题为导向的实证分析研究方法。再有,国家“十四五”规划强调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健康服务、健康保障和健康产业正在往数字化方向发展,我们应超前研究意识。所有这些有助于构建国民卫生健康治理法治体系。
罗培新表示,应广泛而充分了解国际卫生健康法律,以确保中国在国民卫生健康法律设计制定更加规范,进一步完善国民卫生健康治理法治体系建设。为国民卫生健康治理法治体系建设发挥应有的作用,为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作出贡献。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办公室主任胡健表示,新中国成立之后,公共卫生法治始终摆在突出位置。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我们取得重大战略成果,充分体现了在党的领导下,我国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政治优势。以纵观视角阐释,这个优势不是一时一刻形成的,而是中国共产党成立百年以来,新中国成立70多年以来所积累的丰富制度性成果为基础而形成。因此,国家的卫生法治和医疗卫生事业所取得的优异成绩,快速有效的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等一系列的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宪法赋予国民卫生健康法律的重要权益。
深化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国民卫生健康治理法治化的价值研究
华东政法大学副研究员孙煜华汇报了子课题一“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国民卫生健康治理法治化的价值研究”的研究成果。孙煜华认为,“健康中国2030”以人民健康优先作为原则,旨在让广大人民普遍享有健康,并享有受国家保障的公民健康权。上海市人大法工委副主任阎锐,中国卫生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吉林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杨淑娟教授,华东政法大学邹荣教授,湖北中医药大学人文学院赵敏教授对子课题一作评议。
阎锐表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是社会整体健康权益的最大化,是公民健康权益的均等化,在国家保障公民卫生健康权时也应该有一定的限度和遵从,以社会整体健康权益作为国家保障的职责限度行使。杨淑娟教授认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作为健康法治的基本原则,需要特别关注个人健康权与公民健康权的平衡问题。对此问题可以借鉴医学研究上阈值的概念,即最大有效剂量和最小伤害的值,研究健康权保障中怎样最大保护个人健康权,在保障公众健康权过程中对个人健康权最小的伤害值为平衡点。邹荣认为,国民健康治理法治化的研究应当处理好大健康和小健康的关系,常态法治和应急法治的关系,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的关系,现实性与必然性的关系,中央立法和地方立法的关系这五个关系。赵敏提出,该课题的研究构建国民健康法治治理的理论体系,应当以此为基础,对既有公共卫生法律体系或者卫生法体系做一个全面的梳理,通过对国民卫生法律体系的梳理、建构、分析、评价和完善,使国民卫生健康体系能够回应社会问题解决的体系框架。
应在整个国民健康领域完善国民卫生健康服务法治化
华东政法大学副研究员党东升汇报了子课题二“国民卫生健康服务法治化研究”的研究成果。党东升表示,应在大健康理念的法治化、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战略的法治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的法规化、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医养结合法治化五个方面确立国民卫生健康服务法治化。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理论处处长汪闻生,南开大学法学院院长宋华琳教授,首都医科大学人文学院卫生法学系、卫生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兰秋教授,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于佳佳副教授对子课题二作评议。
汪闻生认为,课题应当从中心观念和中心价值的角度进行研究,加强医疗卫生领域法治的建设。宋华琳认为,应关注历史维度,研究疾病控制和公共卫生历史,对于大健康的问题,应关注医疗、医药和医保“三医联动”的问题。刘兰秋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健康公平的问题,无论是医改过程中,还是推进“健康中国”战略过程中,一些深层次卫生健康问题需要法律加以解决和权益保障。“健康中国”战略的实施将促进卫生健康权益的法治保障,保障公民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提高公民健康水平,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从积极健康法层面规定政府保障公民健康权的责任和义务,对完善国民卫生健康权益法律保障意义重大。刘兰秋表示,课题研究要有问题导向,直击医改过程中、推进“健康中国”战略过程中的深层次问题,以法治方法实现保障国民卫生健康权益。于佳佳认为,在大健康框架下,更有可能把整个研究和立法拓展到整个国民健康的法治领域。
用法治手段更好地保障“健康中国”国家战略的实施
华东政法大学董春华副教授汇报了子课题三“国民卫生健康保障法治化研究”的研究成果。董春华提出,应从医疗保险体系法治化、医疗救助法治化,基本药物保障法治化、远程医疗个人信息维护法治化四个方面确立国民卫生健康保障法治化。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付晨,吉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曹险峰教授,安徽医科大学医学人文中心副主任杨芳教授,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林彦教授对子课题三作评议。
付晨认为,“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将“健康中国”上升为国家战略,法治上的研究也要跟上,用法治手段更好保障“健康中国”战略的实施,把中国经验、成果、体制优势加一层法治保障。曹险峰提出,平衡医疗便利和隐私保护需求,应置于公共利益、国家利益和私人利益的平衡视野中展开研究。杨芳认为,医疗领域当中的保障要突出公共性、基本性、伦理性、兜底性、可及和可负担性,兼顾立法和执法以及软法和硬法的关系,保障中可能更多涉及到对保障金的监督和管理。林彦表示,远程医疗可以通过市场力量实现医疗资源的可及性问题。需要研究对政府行为法治化和对市场行为法治化过程中,原则和具体规则的设置是否在同一个逻辑框架下进行。
国家应通过优化产业政策更好地推进国民卫生健康产业的发展
华东政法大学翟魏副教授汇报了子课题四“国民卫生健康产业法治化研究”的研究成果。翟魏表示,国家需要通过优化产业政策有效地推进国民卫生健康产业的发展。上海政法学院法律学院副院长王康教授,上海政法学院刘长秋教授,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人力资源部主任惠晶晶,上海市卫健委卫生监督所法制事务科科长范稷对子课题四作评议。
王康认为,国民卫生健康产业法治化首先要对健康产业做一个内涵外延上的精准界定,在这个基础上才能更好根据情景以及类型化思路设计具体法律制度。刘长秋提出,课题研究应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强调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共同建设等。惠晶晶表示,课题研究成果将引领未来国民卫生健康的立法方向,特别是子课题中提到通过对医疗机构保障性、公益性方面明确的分工、界定,以及后续给到的评估以及政府的投入都会对医疗机构未来发展包括医务人员地位的提升,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指导意义。范稷认为,课题从全面的角度展现健康产业法治化的研究内容,思路清晰,内容研究方向也比较切合相应实际的生活和工作的开展,为国民卫生健康产业发展和促进营商环境的发展起到很好的推动作用。
以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的理念为主旨推动健康治理国际合作法治化
华东政法大学韩逸畴教授汇报了子课题五“健康治理国际合作法治化”。他表示,应该基于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的理念,以遵循国家利益最大化为基础,以国际法规则为准绳,构建国家间合作法律机制为目的,参与建立国际卫生健康合作机制,为国际社会提供制度性的国际公共卫生产品。上海市医保局法规处处长朱畅,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池漫皎教授,上海交通大学中国医院发展研究院副院长李国红教授,上海中医药大学中医药国际化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宋欣阳教授对子课题五作评议。
朱畅表示,2019年去世界银行介绍中国国家医保及上海医疗保障的发展情况,得到了世界银行很多专家称赞。池漫郊认为,国际合作从目前看来国际法规制非常碎片化,课题研究要立足于提升国际合作规则的规范性,更好地整合现有合作机制。李国红认为,卫生健康治理方面应涵盖卫生和健康两个方面的内容,即涉及提供服务方的“卫生”和涉及需求方的“健康”。应当在国际上发出我们的声音,影响国际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宋欣阳提出,中医药是中国特色的公共产品,在国民卫生法治建设中应当突出中医药的特色和作用。
中国法学会卫生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院长陈云良教授,华东政法大学公共卫生治理研究中心主任满洪杰教授作总结发言。陈云良表示,目前国家重视公共卫生法治体系建设,关心国民卫生健康立法方面的进展状况,通过法治建设和执法体制解决了医疗卫生领域一些现实问题。满洪杰认为,此次重大项目课题开题会得到与会的专家学者大力支持,通过互动交流,为课题研究提出了有益的建议,也为华东政法大学下一步推进公共卫生法学科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提供有益的方案。(责编:崔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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