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17日,第七届“法治中国·湘江论坛”成功举办。本届论坛由中南大学和中国行为法学会共同主办,中南大学法学院承办,采用线上方式召开。论坛主题为“中国式现代化的法治保障”,会议共收到学术论文275篇。来自全国人大、中国法学会、中国行为法学会、《人民法治》杂志社等单位的领导和专家,以及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武汉大学、吉林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湘潭大学、中南大学等高校和科研机构的40余名专家学者在线上交流研讨,论坛分上午“主旨报告”和下午“中国式现代化法治保障的理论建构”“中国式现代化法治保障的实践展开”两个分论坛进行。
论坛开幕式由中南大学党委副书记蒋建湘主持。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南大学校长李建成,中国行为法学会副会长宋朝武,著名法学家、全国人大宪法与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江必新分别在开幕式上致辞。
论坛主旨报告环节由湖南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肖迪明和中南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教授毛俊响主持,十三名专家作了主旨报告。
全国人大宪法与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江必新以《论中国法治建设的双重使命》为题,强调法治中国建设的任务是中国法治建设的本体任务,未来中国的法治建设必须围绕党的二十大报告所提出的“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和“为全面建设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的双重任务来推进,并指出完成法治建设本体任务必须坚持高质量、高标准,即正确把准目标定位、努力夯实理论基础、重点抓好三大治理、扎实建成五大体系、着力构建五大板块;完成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法治保障任务必须坚持高水平、高效益,即实行全面保障、提高保障质量、狠抓关键和重点、善解矛盾和冲突。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会长许安标以《坚持立法为民,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为题作主旨报告,他指出,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保障人民主体地位,必须将全过程人民民主贯彻到立法工作的各环节和各方面,确保立法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充分反映体现人民意志。这要求:第一,科学合理编制立法规划计划,贯彻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将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的事项纳入立法议程;第二,在法律草案的起草和审议过程中,坚持开门立法,问法于民,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第三,密切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充分反映体现人民群众意愿要求,做到民有所呼、法有所应;第四,建设好基层立法联系点,充分发挥其功能作用,搭建基层人民群众参与国家立法的“直通车”;第五,在备案审查中积极发挥公民、组织作用,维护国家法治统一;持续完善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机制。
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景汉朝以《“双线诉讼”模式——中国式司法现代化的深空探索》为题,指出随着互联网技术不断普及和深入发展,“线下纠纷线上审”的双线诉讼案件会越来越成为常态,其对于传统的司法制度、司法理论、诉讼原则、诉讼程序、审理模式、裁判规则等提出了巨大挑战,因此双向诉讼制度是民事诉讼制度乃至传统司法制度的一场革命性变革,未来应当研究“线上纠纷线上审”、通域管辖、公开审判与信息保护并重等理论原则和制度,推动中国式司法现代化。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会长李林以《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着力点》为题,论述了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四大着力点。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姜伟以《中国式现代化与数字法治》为题,强调中国式现代化的时代特征之一,就是数字化转型,指出“数字法治”因应党中央一系列“数字+”的战略构想而生,包括了“数字法治化”和“法治数字化”两个维度。数字化转型应当体现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彰显保障人权的法治宗旨、秉持良法、善治的理念,同时应当打造数字化的法治新模式,将我国数字技术的科技优势与法治引领的治理优势、党的领导的体制优势结合起来,使之更好地转化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治理效能。
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中国法学会民法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王轶以《政策的民法意义》为题作了主旨报告,阐述了党的政策、国家政策、司法政策具有相当重要的民法意义。
中央党校胡建淼教授以《推进行政程序法治化》为题,提出推进行政程序法治化是建设法治中国的一项重要的工作,今后要加大对正当程序具体标准的理论研究。
北京大学法学院姜明安教授以书面报告的方式论述了《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保障和促进党依法执政》这一主题,指出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是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执政,建设法治中国的必由之路,提出制度治党以制度建设与制度执行为两大关键,而依规治党以健全完善党内决策制度,保障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健全完善党的选人用人制度,打造优胜劣汰、选贤任能的干部选拔和晋升机制;健全完善施政绩效考核制度,保障和促进高质量发展;健全完善反腐倡廉制度,巩固党的执政根基为四大保障。
吉林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教授、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蔡立东以《中国法治:从事实到知识》为题作主旨报告,指出“推动中国法学三大体系建设、建构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是当前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繁荣中国法学的核心任务,并强调应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主体性、原创性的法学研究对特定时空的中国现象进行学理化阐释,揭示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底层逻辑及背后的理论,并提炼逻辑自洽的标识性概念;以原创性概念阐释中国法治实践,建构中国法治现象为理论事实并发掘其中的普遍性;基于跨文明比较研究,抽象出中国法治现象中的更高普遍性;明晰概念的相互规定的逻辑,实现术语的革命和中国法治的知识化四大逻辑来进行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建构,以实现中国法治由事实到知识的跨越。
华东政法大学胡玉鸿教授以《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化的法治保障》为题,从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化的法治保障、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化的法治载体、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法治化保障需要注意的问题三个方面作出论述,指出只有建立更加完备的法治保障机制,全过程的人民民主才能真正得以落实。
武汉大学法学院秦前红教授以《中国式法治现代化与宪制发展》为题,首先谈及中国式现代化逻辑上为何必然产生和宪法的密切关联,其次论述了现代化过程中“变和不变”的问题,紧接着指出,就我国的现行宪法而言,八二宪法本身就是对现代化追求的确认,最后提出中国式现代化的五个“面向”,指出从宪法层面回应的一套技术路径可以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充分的法制供给和制度供给。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院长、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汪习根以《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理论体系》为题,指出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是一种基于“发展”的法治文明新形态,应当进一步大胆探索中国式的法学理论体系。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李树忠以《关于完善紧急状态涉军立法的思考》为题,指出我国现行紧急状态法律体系存在许多问题,应加快紧急状态涉军立法的完善。
中国式现代化法治保障的理论构建
第一分论坛研讨主题为“中国式现代化法治保障的理论构建”,由《人民法治》杂志社社长兼总编辑陈惊天、中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敖双红主持。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湖北经济学院校党委副书记、校学术委员会主任刘大洪以《论中国式经济法治现代化》为题,围绕中国式经济法治现代化的核心问题即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以及中国式经济法治现代化的目标导向即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展开了阐述。
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政府改革与法治建设研究院院长薛刚凌以《中国式现代化与行政法的发展完善》为题,从中国式现代化的发展模式与行政法的发展完善两方面进行了报告。
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万人计划领军人才、教育部“青年长江学者”何志鹏以《面向世界的中国法治现代化》为题,首先抛出“法治到底能够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哪些保障”的问题,然后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是面对时代发展中的问题而寻求的对策,因而具有问题导向色彩、实践性、时代性,在世界法治文明中具有鲜明的独特性”的论断,接着围绕“全面依法治国,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以及“法治有资格、有能力支持中国式现代化”两方面提出证明,最后得出“法治作为支撑、保障中国式现代化的一个重要工具或者工具箱,意味着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处理问题”的结论。
西北政法大学教授杨建军以《数字治理与数字法治》为题发表了主题报告,从数字技术对人类社会产生的广泛影响、数字技术为什么需要治理、数字治理的法治化三个方面展开了论述。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竞争法与竞争政策研究中心主任、中国商业法研究会副会长孙晋以《高质量发展的竞争法保障》为题,围绕公平竞争法治理论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高质量发展的高质量竞争法保障、反垄断的全面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法治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法治化路径、反不正当竞争的深入推进等六个方面进行了报告。
天津大学法学院教授、天津大学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研究院副院长王建学以《中国特色廉洁宪法体系及其整体性诠释》为题,从廉洁宪法作为部门宪法的可能性、廉政制度建设中的监察体制改革、由国家监察制度到廉洁规范整体、宪法廉洁规范体系的整体性诠释、构建中国特色的廉洁宪法体系五个方面进行了报告,指出中国特色廉洁宪法体系的构建有助于实现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推动法治化行稳致远。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中国法学会比较法研究会副会长、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黄文艺以《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基本特征及世界意义》为题,围绕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法治现代化、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现代化、价值目标高远的法治现代化、现代科技驱动的法治现代化四大方面来论述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指出其探索出了一种不同于西方式法治现代化的新模式新道路,正在完成西方式法治现代化所不可能企及的新目标新使命,将给世界法治现代化理论和实践带来革命性的影响。
南开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教育部“青年长江学者”宋华琳以《中国式行政法治现代化的理念转型与制度探寻》为主题发表了报告,首先指出中国式行政法治的理念转型,必须从中国式行政法治现代化的特殊性、行政法的历史视角、法治与行政改革的关系处理、行政法的民主化等四个方面来理解;其次强调了行政任务的变迁与中国式行政法治现代化,包括了发展行政法的建构、给付行政法的扩张、风险行政法的强化、合作行政法的引入、效能原则的践行、行政裁量基准与自我拘束的兴起等六个方面。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国家治理学院院长、教授、第九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陈柏峰以《习近平法治思想领航中国式法治现代化》为题,指出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在法治领域的体现,习近平法治思想对于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战略全局和时代走向的领航作用体现在引领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促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四个方面。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涉外法治研究院副院长、教授郑雅方以《在中国式现代化的语境中如何看待营商环境的优化和评估》为题,首先抛出了“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三化’和中国式现代化理论之间呈现什么样的关系”的命题,提出了“增强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的联动”“进一步的制度性开放”“缩小负面清单,保护外商投资权益”的三个标准,最后提出了“加强行政法学尤其是规制理论的跨学科研究”“加强行政权力的优化和市场要素流通机制的行政法治构建”“更加关注公共服务”等三点建议。
南京晓庄学院发展规划处处长、教授李昌庚以《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为题作汇报,强调了不能单纯从法学视角、而是要更多从习近平总书记的政治家视角看待法治问题及其深层次的中国现代化问题,并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立足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宗旨就是以人民为中心,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为发展中国家走向现代化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长沙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湖南省法学会工程法学研究会会长王新生以《绿色建筑发展的法治保障》为题,指出法治保障绿色建筑的发展是绿色建筑发展的必由之路,并从绿色建筑的概念与立法现状、促进绿色建筑发展的全国性立法、绿色建筑行政管理的法治化转变、绿色建筑市场的培育四个方面作了详细报告。
中南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谭丁以《数字法学的建构研究》为题,围绕数字法学的四种规制视角、数字法学亟待回应的主要挑战、数字法学建构的主要方向三个部分展开论述,提出了自己对于数字法学建构的一点思考。
中国式现代化法治保障的实践展开
第二分论坛探讨主题为“中国式现代化法治保障的实践展开”,由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肖北庚和中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彭中礼主持。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余凌云以《诚信政府理论的本土化构建》为题,从诚信政府建设原则在我国的本土化发展以及诚信政府建设的具体内涵两方面进行了报告。他指出:一方面,我国学界和实践中长期以来一直存在对于德国法上的信赖保护原则的误读,反而更贴近于英国合法预期原则的内涵;另一方面,诚信政府的内涵,应该展现为在行政约定和承诺中,行政机关应当恪守信用、履约践诺,非因法定事由、经法定程序并符合正当程序要求,行政机关不得撤销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
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院长、教授刘飞以《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之中欧法学院模式》为题,对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的基本概况、学院的目标定位、学院的基本架构以及学生的培养模式分别做了介绍。
中国政法大学应急管理法律与政策研究基地主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林鸿潮以《紧急权力的社会信任机制与法治模式》为题,从紧急权力的类型及其正当性基础、社会信任机制运作的方式、基于价值逻辑、实践逻辑、历史逻辑的应急法治诸模式等三方面作出论述。
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院长、教授姬亚平以《以依规治党促进依法行政》为题,指出依规治党是依法行政的有力保障,要从“抓党的依法执政”“抓党员干部的法治思维,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意识”“抓党组织的依法决策,促进行政决策的法治化”“抓党风党纪的建设,促进廉洁政府的建设”四大方面来促成党规党纪执行到位,建成法治政府。
湘潭大学法学院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反腐败司法研究中心主任、湖南省法学会法治反腐研究会会长吴建雄以《构建反腐败涉外法规体系的思考》为题,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反腐败涉外法规体系处于相对薄弱的状态,应创制惩治跨境腐败的专门法律、完善域外反腐败管辖制度、建立健全跨境企业廉洁合规制度、健全反腐败国际执法合作和司法协助制度,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孟勤国以《保交楼稳民生须绝对优先保护备案登记购房人利益》为题,提及目前全国大量存在的预售房烂尾问题,强调解决该问题的核心是要确保备案登记购房人取得房屋的权利,并提出了司法裁判、司法解释、法律要求和司法实践中存在的两大问题,指出商品房备案登记购房人的权利要优先于普通债权、优先于银行借贷、优先于建筑工程优先款,才能解决这一民生问题。
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杨春福以《新时代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几点思考》为题,指出“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这个概念由市域、社会治理和现代化三要素组成,并就新时代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原则、新时代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的路径两方面作了报告。
深圳大学法学院教授、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港澳及国际问题研究中心主任邹平学以《我党依法治港治澳的理论和实践的发展完善和创新突破》为题,指出从邓小平治港治澳理论及确定法治化方向的开始,到江泽民、胡锦涛同志对依法治港治澳理论的丰富、发展和完善,再到习近平对我党依法治港治澳理论的全面发展、创新突破与体系化构建,我国依法治港治澳的实践创新与理论创新不断推进,宪法和基本法共同构成了特别行政区的宪制基础,形成了全面、完善和成熟的依法治港治澳理论体系和制度体系。
吉林大学行政学院教授王立峰以《党内法规研究向何处去——党内法规研究的知识图谱、现状反思及自主性理论构建》为主题做了汇报,报告首先提及党内法规研究的时代意义,然后对我国近十年的党内法规理论研究做了知识图谱式的分析,紧接着在总结现有党内法规研究的主要路径和对现状进行反思,最后对未来五年自主性理论的构建问题作出论述,指出应该站在二阶观察的角度来思考党内法规面临的问题,以为之后的党内法规研究开辟新的发展路径。
深圳大学法学院教授、深圳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副主任叶海波以《党内法规的法治性审查标准》为题,围绕党内法规审查标准的变迁、法治性审查标准的内涵、审查机制的完善三个方面展开了论述,并强调了标准的落地还取决于相关机制的完善以及关于衔接和联动的内部文件能否有效运行。
中南大学法学院党内法规研究中心主任、副教授蒋清华以《党内法规法典化论纲》为主题作了汇报,指出党内法规的法典化要解决“为什么要”(重要性、必要性)“为什么能”(可行性)“什么样的”(模式选择)“怎样推进”(方向和思路)四大问题,着重论述了可行性论证和模式选择问题,并建议为党内法规编纂设定目标任务,明确四大板块之内以及跨板块之间体系化整合的方向和思路,促成法治中国建设规划。
上海师范大学法政学院教授、英国牛津大学访问学者石文龙以《卓越法律人才培育与教学理念、方法的创新》为题,首先介绍了我国关于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的内容,接着对其中存在的实践教学、法学价值观教育、提升教师能力和素养等问题展开了论述。
湖南师范大学讲师周泽中以《行政处罚中降低资质等级的双重面向及其法律控制》为主题作了报告,先提出“在目前突出风险预防和信用规制的大背景之下,我们应当如何针对降低资质等级处罚进行准确把握和有效规制”的问题,并从降低资质等级的双重面向和降低资质等级处罚的法律控制两个方面进行了论述。
闭幕式
闭幕式由中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杨清望主持,中南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许中缘作总结发言。
许中缘教授称赞本次论坛是一次成功的、胜利的大会,指出与会学者紧紧围绕“中国式现代化之中国法治现代化”与“中国法治要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保障”两大主题展开,不仅仅关心法治的宏大叙事,也对具体法治进行了深入探讨,整个论坛在建构中国式法治现代化保障具有重要意义。
在许中缘教授宣读本次论坛的征文获奖名单后,杨清望教授宣布第七届法治中国湘江论坛胜利闭幕。
“法治中国•湘江论坛”简介
“法治中国·湘江论坛”前身是创办于2009年的“法治政府·南岳论坛”。2009年6月6日,首届“法治政府·南岳论坛”在湖南衡山举办,第十届全国政协副主席罗豪才、时任湖南省人民政府省长周强、时任中国行为法学会会长刘家琛、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等领导和近百位专家学者出席。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之后,论坛名称改为现名。“法治中国·湘江论坛”旨在研究法治中国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寓问题于研究,以研究促实践,通过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为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一体建设提供智力支持。经过历届论坛与会专家学者的努力,“法治中国·湘江论坛”已成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服务深化全面依法治国实践的学术品牌。(通讯员:中南大学法学院 谭丁、施瑶 、程能)